正在阅读: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联系人的通知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联系人的通知
原创
马静于 2024/10/24 11:37: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
3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1
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联系人的通知
显示
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联系人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甘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质效,规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专利预审行为,确保沟通交流渠道畅通有效,保障创新主体权益,现就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联系人相关要求通知如下:1.申请主体预审备案阶段,系统中联系人/账号管理员应当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应当为本人联系方式,且《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中涉及的申请主体知识产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当与系统一致,必要时甘肃保护中心可以要求申请主体出具证明。2.代理机构预审注册阶段,系统中联系人/账号管理员应当为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从事流程管理的人员,联系方式应当为本人联系方式,必要时甘肃保护中心可以要求代理机构出具证明。3.专利预审申请阶段,系统中案件联系人应当为能与甘肃保护中心直接沟通专利技术方案的发明人或专利代理师,联系方式应当为本人联系方式。案件联系人为发明人的,须为《专利请求书》中所列发明人之一;案件联系人为专利代理师的,须与《专利请求书》及《专利代理委托书》中专利代理师一致;案件联系人若非发明人之一或非所委托专利代理师的,须提交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主体及代理机构公章)。若违反上述通知要求,则视为干扰或不配合专利预审相关工作。